全国服务热线 1377600572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随整机检测的零部件,可否承认自愿性认证结果?

发布:2023-05-29 09:54,更新:2024-11-21 07:00

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需随整机测试的零部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方可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承认,免于进行单独测试。

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经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认可的认证机构按与整机相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出具的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2.认证的检测结果基于国家认监委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任务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认可范围内的测试报告。

3.相应零部件认证的检测标准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对应的标准必须一致。

认证机构应将有关资质材料、发证范围及认证规则报认监委审核批准。


联系方式

  • 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3-2号1幢元昌科技园
  • 电话:0512-68796618
  • 副总:张科伟
  • 手机:13776005726
  • 微信:13776005726
  • QQ:394036948
  • Email:zhangtianyi10@126.com